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120人) |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80次 |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首批“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120名博士研究生,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特别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对应的学科、专业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应聘材料接收邮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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