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2019年公开招聘(乡)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笔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太原市万柏林区2019年公开招聘(乡)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20年8月3日起在原报名网站(2.tyzkpt.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考生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经审核通过的《疫情防控登记审核表》参加笔试。
三、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一)疫情防控材料审核
考生应于2020年7月25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监测本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以及测温当日考生所在的地区。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考试时间,在考试的前一天18:00以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填报以下材料:
1、在原报名网站填写《疫情防控登记审核表》,如实申报本人和共同居住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承诺知悉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防疫规定。
2、上传本人当天从“支付宝”APP中调取的健康码截图和本人当天从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调取的防疫行程卡截图。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上传以下材料: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并考生要同时上传考试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必须加盖有检测机构公章,无公章者无效。如考试时间为8月9日,则核酸检测结果日期须为8月3日之后。
2、在健康监测14天中,有疑似症状(体温≥37.3℃,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之一)的考生,要同时上传考试前7日内的诊断建议书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诊断建议书要求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出具时间须为出现疑似症状后,核酸检测结果必须加盖有检测机构公章,无公章者无效。如考试时间为8月9日,则核酸检测结果日期须为8月3日之后。
3、境外直接来并和从其他地区入境后,在第一隔离点隔离期满来并的考生,要同时上传解除隔离证明。
考生提交材料后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打印《疫情防控登记审核表》,考试当天须凭此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限提交疫情防控材料和疫情防控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网络提交信息技术咨询电话:15303417422。
(二)疫情防控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3、考生要服从考点现场管理,在考点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按要求迅速、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4、考生在往返考点过程中,建议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直线到达,不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人员和工作人员若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建议在考点附近选择卫生防控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22日
来源: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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