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霍州市选调在外公职人员回乡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调霍州籍在外公职人员回乡工作,为家乡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霍州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霍州工作:
(一)霍州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霍州)人员;
(二)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霍州或常住户口不在霍州但是在霍州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进入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五)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六)其他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未过试用期的人员;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霍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31日。
3、报名要求:
申请回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霍州市选调在外公职人员回乡工作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连同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霍州籍有关证明(相关证件、所在单位或村居证明)的扫描件电子版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huocaihuoyong@163.com,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现工作单位”。
(二)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三)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确定岗位
选调对象一般按照“平行对口”原则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分配。
(六)办理手续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申请人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二)选调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的,不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过选调回霍州工作人员在霍州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咨询电话:0357——5625115
本方案由霍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霍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霍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