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请广大报考者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1.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咨询电话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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