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某国企物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某国企物业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物业项目运营总监1名;
岗位二:品控经理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 08:00—7月5日 17:00。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jpg图片格式,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50-90kb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③报名表,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首页自行下载并完成上传;
④毕业证书;
⑤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本人一寸红底照片;
⑦其他资格证书。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相关通知事项将通过报名者简历所留手机号码,请应聘者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络影响正常招聘工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知识结构、应变能力、岗位素质、仪容仪表等。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成绩及拟录用名单请关注官网及时查看。
(四)政审
面试合格者即可进行政审,政审时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政审材料;政审重点考察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五、工作地点
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
六、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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