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住培管理中心干事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 |
招录人数/名 |
招聘要求 |
1 |
山西省住培管理中心干事 |
1名 |
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要求:公共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 |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有正确的宗教观和文化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技能,能有效组织和管理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相关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录前公示等。
招聘期间,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6日17:00
咨询时间:08:00-11:30;14:00-17:30
咨询电话:15635378899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
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jpg图片格式,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50-90kb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
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⑤近期红底一寸照片;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回答一道问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
4.面试后,依据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进入体检环节。
(四)政审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录用及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录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单位及岗位调剂,不服从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按年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于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公务礼仪、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五、薪酬待遇
按照用工单位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工作地点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双东校区
七、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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