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儿童医院、长治市妇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妇产医院、长治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预防与治疗并重、临床与保健融合、“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可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与诊断、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诊断;可进行腹腔镜下妇科手术、小儿外科手术、小儿纤维支气管镜下支气管异物、电子胃肠镜下消化道异物取出术等微创手术;可进行新生儿有创呼吸机治疗、换血、PICC与UVC等技术;在产科引进***母婴管理理念,开展家属陪伴分娩、新生儿裸脐和新生儿爬乳等服务。承担着对全市“四区八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信息管理和危重症孕产妇、患儿的急救转诊,以及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等工作。
我院内设科室57个,现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和护理),市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妇科、小儿外科和医学遗传科)。全院编制床位300张,孕产保健大楼改扩建项目预计于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届时产科床位将增加至100余张。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全国 “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应用试点机构之一(我省仅有两家)、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示范基地”、“中国新生儿疾病基因筛查多中心研究项目”成员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协作医院”、 “北京儿童医疗集团郑州儿童医院医联体成员”、“妇科常见病及内分泌疾病基地”、 “示范孕妇学校”;山西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首批“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长治博士工作站基地”、“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治市危重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近年来,妇科以宫腹腔镜、经阴道微创手术为品牌,以四级微创手术高标准为要求,积极打造长治妇科腔镜中心,手术量已突破万余例;从我市及周边地区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达1500余例;年分娩量、儿科门诊量和住院量居全市首位。
为落实人才强院战略,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拟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
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中医儿科、病案室、信息管理科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其他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2. 年龄要求:(1)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0日公告之日以后出生);(2)博士、非应届按照资格及学历适当放宽。
3.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毕业生和学位证;2021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录取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 同等条件下取得岗位相应医师资格证优先;
5. 同等条件下,本科、研究生均为同专业者优先;
6. 同等条件下,具有“四证合一”(毕业生、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截止5月19日下午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A4复印件。
(4)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在读证明,学校在读证明无法出示的请先提交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时再递交)。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的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籍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论文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外省、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开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13734236766
孙老师 15135531665
四、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请安要求做好相关事宜。
3、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五、能力测试
笔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六、体检
能力测试及***考核合格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诊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进行会诊,得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七、公示与录取
通过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拟用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者,可向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室反映(电话:0355-2052691),经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说明:
1、所有公示信息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进行通知(http://www.czsfy. org/),请及时关注。
2、录取人员待遇标准按照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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