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依据《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为26个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43个。
见附件《晋中市太谷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我区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七)我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四楼就业1号窗口)。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4050”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失业金或经济补偿证明;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助学贷款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低收入相关印证材料;
(3)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证明失业状态的印证材料;
(4)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低保失业人员:提供相应证件;
(5)以上人员均需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带所需材料,到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1号窗口领取《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并签订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三)面试。
本次招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聘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太谷人社”“太谷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
(五)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自动退出。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每月1500元),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给与补贴,其中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活动,解释权为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附件:《晋中市太谷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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