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发〔2009〕7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56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及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开发公益岗位性岗位招用计划,结合目前我市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侯马市2020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失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残疾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报考2020年市级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
二、招用计划:140人
三、报名办法: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通过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侯马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采取统一集中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本人现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1份;
5. 《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办社保所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侯马市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扶贫办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7.《侯马市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3份;
8.一寸红色同底相片8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已提供过报名材料的不再提供,提供不全者按以上要求补充提供,但需重新填写《侯马市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3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侯马市市府路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介中心报名窗口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1.资格复审及笔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采取笔试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和国情省情、科技人文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从及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侯马人社”公众号另行通知。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到侯马市市府路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介中心报名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侯马人社”公众号的有关通知。
2.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通过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侯马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3.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
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人员上岗后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可经资格复审后择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六、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 二 类地区***工资标准(2018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报名人员要主动服从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严把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开展。
咨询电话: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0357-4225820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13703553171
市人社局资金基金监管股(监察室) 0357-422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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