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稷山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稷组通字〔2020〕10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18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男性社区工作人员9名、女性社区工作人员9名,聘用期为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2021年—2025年)。
男性社区工作人员计划空出且无合格男性递补的,从女性社区工作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女性社区工作人员计划空出且无合格女性递补的,从男性社区工作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稷山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6、中***员、公益性服务期满、有社区工作经验或持有社工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的人员的;
4、现役军人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含尚未办理手续);
5、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25日,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和《稷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到县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6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稷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依据报名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3位有效数字)。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男、女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不达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去掉一个***分数和一个***分数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体检和***
体检和***对象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一个届期,届满后合同自行解除。如届中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在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择优选择。
8、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学历、所聘任的岗位、社区工作年限、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按照三岗十八级确定相应薪酬待遇。 同时,落实相应的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2),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2、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稷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5、 咨询电话:0359--5526498 0359—8707771
监督电话:0359—58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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