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翼城县开发公益性岗位
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我县2020年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全日制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80人。
二、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9日后出生);
(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证号、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且不是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兼职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2、报名地点:翼城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医保局后院二楼)
3、报名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证号原件及复印件3张;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6张;
(7)山西省“健康码”;
(8)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3份: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承诺书》;
②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凭证;
③享受居民***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居民***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④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扶贫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审核、公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选用。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拟定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名单。
(三)体检
招用人员确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
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人社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目前三类地区***工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应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招用人员应在招用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更不得调整至机关重要岗位工作;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招用人员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七、注意事项
1、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招用人选确定后,因体检标准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件:
1、2020年翼城县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
2、2020年翼城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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