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盂县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就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热爱社区工作”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专职网格员的招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盂县居民(具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52周岁)
(三) 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电脑设备;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选聘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和共产党党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总成绩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4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转业军人的加1分、具有社区经验(包括志愿工作经验) 满一年加1分,满两年加2分,满三年以上加3分(需所工作社区出具工作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网格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
1.报名对象必须为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所属11个社区内的小区居民,参加招聘人员只能报名自身居住地的社区(居住满一年需提供社区证明、房产证明,须为盂县户口)。
2.年龄必须为20-50周岁(有社区工作经验的放宽到52周岁)。
四、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学历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出具本人居住证明。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
4.其他加分材料。退役军人相关部队服役材料、社区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社区担任志愿者的也可由所在社区出具参与社区志愿工作证明),社会工作者证书复印件、志愿者证复印件。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能力素质测评)、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6日。
报名地点:本人居住地所属杜区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报名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各社区按所需人员录用。
面试时间:10月20日——10月21日
面试地点: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统一分配后,和各用人单位签订社区服务协议,每月社区服务补贴为1500元,首次签订社区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括,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社区服务协议。
(五)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共51名。拟招聘人数如下: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公开招聘全科网格员工作者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此公告仅限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
2020年10月9日